一个以仿制为主要特点的文物仿制品行业正在我国兴起。但有关专家表示,这一潜力巨大的行业必须通过整顿,保证制作和经营规范有序,才会大有可为,走向市场化、产品化和品牌化。

      文物仿制品古已有之,是发掘文物利用潜能的一种特殊形式。近年来,文物仿制更是大行其道,市场潜力巨大。中国历史博物馆制作的2008套十大青铜文物仿制品虽然售价不菲,销路却一路看好;越王勾践剑的870多把复制品,每套售价高达9600元也吓不跑消费者。“马踏飞燕”、“唐三彩”等仿制品更是层出不穷。全国仅青铜器仿制单位就达上百家,从事文物仿制的单位更是数以千计,盛极一时。

      但是,随着文物仿制成为生财之道,这一市场也就问题迭出:制作工艺每况愈下,赝品成灾。针对这些现象,近年来有关部门也采取了措施:北京市文物局规定文物仿制品一律要标明“新工艺品”字样;文物仿制品市场的清理也一度成为国家文物局的整顿重点。

      然而,市场监管仍然存在巨大“真空”。有关专家表示,从国家层面看,文物仿制品并非文物,不归文物部门管辖。20世纪80年代初国务院文件曾明确规定文物仿制品由原轻工业部牵头制定生产管理和价格管理的办法,但随着轻工业部的消失,这一领域成为监管的空白。

      监管力度与法律密切相关。在国外,文物的形象、文字、图像都进行了全面保护,任何单位想采用都须经过博物馆或所有者的许可。中国文物学会常务副会长彭卿云认为,文物仿制品可满足人们欣赏、利用文物的愿望,但必须依法而治,对那些粗制滥造、工艺低劣而又充当真迹的伪劣品必须打假,防止流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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