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玉真研社会员章程
  第一条:会员种类

  一、单位会员:以单位的名义加入古玉真研社,成为会员、享受会员待遇。
  二、个人会员:以个人的名义加入古玉真研社,成为会员、享受会员待遇。

  第二条:申请加入本社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单位会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2、拥护本社章程、遵守本社规章制度;
  3、有加入本社的意愿;
  4、对本社的业务领域有一定的兴趣;
  5、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
  二、个人会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2、拥护本社章程、遵守本社规章制度;
  3、有加入本社的意愿;
  4、对本社的业务领域有一定的兴趣;
  5、年满18周岁拥有独立的公民权利的自然人。

  第三条:会员入社的程序

  1、认真填写古玉真研社入社登记审批表;
  2、提交会员的详细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相关资料。
  3、经本社调查、审核通过后由本社颁发会员证书。

  第四条:收费标准

  1、单位会员:每年每单位交纳人民币12000元
  2、个人会员:每年每人交纳人民币1000元

  第五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单位会员权利:
  1、获得本社提供的一对一的古玉投资买卖咨询服务;
  2、获得本社提供的一对一的古玉鉴伪咨询服务;
  3、获得本社提供的一对一的古玉收藏方向指导;
  4、获得本社提供的古玉标本等学习资料服务的优先权;
  5、以会员形式参加本社组织的讲座、展览、研讨会等各项活动;
  6、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个人会员权利:
  1、获得本社提供的一对一的古玉真伪咨询服务;
  2、获得本社提供的一对一的古玉收藏方向指导;
  3、获得本社提供的古玉标本等学习资料服务的优先权;
  4、参加本社组织的讲座、展览、研讨会等各项活动;
  5、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单位会员义务:
  1、维护本社的信誉和声誉,未经本社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以本社的名义从事社会活动,更不能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其本人自负,本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无条件开除出社。
  2、按规定交纳会员费;
  3、向本社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4、对本社提供的古玉标本进行保护,并按时归还;
  5、会员未经本社批准或授权不得将本社提供的各项资料对外公布;
  6、会员未经本社批准或授权不得将本社提供的投资咨询资料对外公布;
  7、支持、协助本社完成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个人会员义务:
  1、维护本社的信誉和声誉,未经本社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以本社的名义从事社会活动,更不能从事非法活动,一经发现所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其本人自负,本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无条件开除出社。
  2、按规定交纳会员费;
  3、向本社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4、对本社提供的古玉标本进行保护,并按时归还;
  5、会员未经本社批准或授权不得将本社提供的各项资料对外公布;
  6、支持、协助本社完成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并交回会员证。会员l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八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将予以除名,并不做任何解释。

  第九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古玉真研社所有。

古玉真研社   
200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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